春季注意餐饮消费安全
目前,正值春季,雨水频繁,湿度大,细菌十分容易生长,是食物中毒的高发时段,为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,番禺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提醒各餐饮单位(含集体食堂)必须按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,并注意以下事项:
1.选择新鲜安全的食品。定型包装食品应在其保质期内,不要购买和食用来源不明的食品。
2.彻底加热食品。食品的中心温度必须达到70℃以上。
3.尽快进食煮熟的食品。煮熟至进食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。
4.妥善贮存食品。食品贮存4个小时以上时必须在60℃以上或10℃以下。婴幼儿食品要现吃现做,不要贮存。不要把新鲜食物与剩余食物混在一起。
5.熟食品要再加热后方可食用。冷冻熟食品应彻底解冻后经充分加热方可食用。加热时中心温度应高于70℃,未经充分加热的食品不得食用。
6.生熟分开。要把生的和熟的食物分开存放,生食品用具与熟食品用具要分开使用。
7.保持厨房的卫生。厨房应当有相应的通风、冷藏、洗涤、消毒、污水排放等设施,且布局合理,防止加工过程交叉污染。千万注意,不要在厨房内存放任何有毒物及其容器,以避免误用、误食。
8.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。从业人员应当讲究个人卫生,在加工食品时要注意经常洗手。假如手受伤感染了,最好不要参加直接接触食品的工作,要参加时则必须包上绷带或戴上手套。
9.集体用餐的食品成品应留样,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,在冷藏条件下存放48小时以上,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。
10.落实食品进货验收制度和采购索证索票登记制度。
11.严禁不具备卫生条件制售冷荤凉菜和烧卤熟肉。
12.严禁超范围、超负荷经营。
13.各餐饮单位必须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,加强人员培训,减少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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